关于2022年度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一)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项目执行,包括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包括2021年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等项目。企业新参保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参保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工资收入月数计算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参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做法,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次年起按上年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对于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调入当年可以按其调出前的原缴费基数执行,次年可按上年度在调出地和调入地的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二)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政策规定,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各县区在实际征缴工作中,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政策规定统一对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二、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临沂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60.213.43.44/),下载缴费基数申报模板,填写缴费基数信息(缴费基数保留到整数位),填写完毕后导入系统内。重复上传以当日最后一次上传的数据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系统自动将申报单位所提报的材料和信息同步到社保业务系统。工作人员通过业务操作系统查询申报单位提交的信息、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和信息存在问题的,审核不通过,由申报单位查询后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申报。
(三)需要上传的电子材料:《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和《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
(一)《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由单位自行打印,按规定填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参保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相关材料留存本单位备查。
(二)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报资料,确保上传图片、提供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务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5日